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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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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平台经济垄断蓄势
垄断,我们既喜欢,又痛恨。没有一定的垄断能力,企业经营就很难有效构建竞争壁垒。但垄断过度,则必然要作恶。
所谓物极必反、过犹不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互联网行业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开始,随着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应用服务企业在境外纷纷上市,尽管上市初期遭遇了互联网寒冬,但是,植根于中国这个庞大的新兴市场,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整个网络行业企业给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极大地促进了信息消费业的发展,对于经济转型发展是作出了贡献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好些个互联网巨头企业的创始人都获得过政府颁发的各种殊荣,比如马化腾、马云在2018年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中位列改革开放杰出贡献对象100人名单中。
短短二十多年的发展,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企业,不光是在业务发展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持续增长,同时,也依靠令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通过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主要的互联网巨头企业几乎在线上服务的各个领域开始对庞大的江湖进行“势力范围”划分,于此同时,一些与线上服务密切关联的线下服务行业,也不同程度涉入。于是,早在五六年前,这种可能已经初步形成垄断力量的情况就开始引发了一些媒体的关注。比如,在2015年,我们可以从一些材料中看到,针对BAT的情况,商业周刊在2015年11月报道中提到了《BAT完全霸占互联网江湖》的评论分析,而在艾瑞咨询2015年3月份调研报告中也指出,BAT覆盖了90%以上网民,占用上网时长90%,其中APP占用网民时长50%。面对这种情况,有舆论提出了这样的疑问:BAT业已成我们生活中的主人,谁来监督BAT?
当然,一个行业的巨头们要形成较强的垄断力,于此同时,这种垄断力要对社会各方面产生更大的影响,尤其是产生不正当的影响,甚至在某些方面可能造成某些危害,而且这种危害同时引发监管的关注并最终采取一定的手段加以管理,这需要垄断力不断进行积蓄,并同时出现一些自我认知的新幻想,并在这种幻想下开始做出一些符合垄断力的行为举止,这都需要时间。也就是需要一个“上帝令其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具有垄断力的企业会小心翼翼,而有的则是加速疯狂。这种疯狂,让我们最终看得最真真切切的就是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金服以及阿里巴巴集团的创始人马云。
因此,当一个行业企业从垄断初成到垄断力量,并事实上已经开始在一些方面表现出为害一方的行为举止的时候,也就是受到外部力量的弹压的时候,从而开启垄断与反垄断的较量。
如果我们以2015年有些媒体对互联网巨头垄断力的关注算起,到监管方祭出反垄断的“斩仙飞刀”,各方也积蓄了5年多的力量。因此,我们可以看得出,垄断力的形成很快,但是要形成垄断的破坏力,并最终引发监管出手,这个时间对于个体而言,可谓够长。但对于一个行业而言,却不算长。对于一个行业来讲,时间长短往往取决于一些垄断企业的任性程度。
二、互联网从寄生电信运营商到对电信运营商进行强势OTT化
国内的互联网行业发展,一开始都是采取免费烧钱并快速获取规模用户的野蛮生长方式为主的,长期以来,所谓互联网思维,基本上等同于免费模式。以至于以免费模式最为强悍的代表人物周鸿祎曾经在公开场合都提出了如果他是中国移动的负责人,那中国移动也就该按互联网思维进行免费的打法。
但是,我们回看国内互联网兴起的历程,可以发现,在当初普遍以免费模式为主的情况下,没有盈利模式的互联网业都普遍面临钱能烧多久的生存问题。在最为困难的时候,电信运营商的2G网络用户规模空前发展,2G网络下的短信、彩信、彩铃等业务,成了互联网企业的救命稻草。除了话音基础业务之外,短信、彩信、彩铃都是增值服务,迅速带动了一批CP和SP企业的发展,包括新浪、搜狐、网易、腾讯、Tom、华友世纪、掌上灵通等等在内的企业,都依靠短信、彩信和彩铃订购问题赚得盆满钵满,与电信运营商的15/85基础比例的合作分成模式大行其道。通过2G增值服务,解决了生存问题,赚得了第一桶金。因此,这个阶段,电信运营商对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是有“滴水”之恩的,当然,既然是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也是双方利益关系使然。但是,客观上,互联网业借此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并为未来十几年在新的各种模式创新下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奠定了基础。
随着电信运营商行业进入3G时代,国内电信运营商企业过去那种对于行业上下游话语权不断弱化,国内互联网业也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关系,从过去的强烈的依赖,到一定的依赖,到电信运营商反过来对互联网业务产生一定的依赖。在这个关系转变过程中,最为明显的效应就是对电信运营商的OTT替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以微信为代表的应用,对基础电信运营商的业务造成了极大的OTT效应。
而在这个过程中,除了业务的影响之外,另外一个显著的影响便是人才的流动。长期以来,一大批具有高学历的、专业能力强的、经过严密的组织训练的电信运营商的核心骨干人才,持续地向互联网行业流动。以至于,在一些互联网大厂的某些部门,主要都是来自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人。
一方面是人才的出走,另一方面是新鲜血液的补充难度在增加。以至于一段时间以来,电信运营商的招聘,不得不放下身段,放低对毕业院校类别的要求。这和以往削尖了脑袋找关系才能进入电信单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甚至与之密切相关的个别院校专业学生在就业时都遭遇一定的另眼相看。
由此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伴随着业务被OTT化同步进行的是人才队伍的相对老龄化,人才梯队的断层和人才队伍的出走,而新的力量的补充又不足。这些问题在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中层团队上显得更为突出。
因此,电信运营商的发展,人才队伍的问题是第一位的。
三、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开始发力
平台经济从竞争中获得垄断力,最后滥用垄断力而造成危害之后,监管祭出反垄断这把“飞刀”也就开始了。
在法治层面,除了最基本的《反垄断法》之外,针对平台经济,也陆续开始了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管理的工作。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正式颁布,并于同日实施。
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罚款。此次处罚,是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举措,是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规范。
2021年4月26日,继阿里巴巴之后,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目前,针对美团的垄断立案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如果垄断行为成立,比照阿里巴巴的处罚,那美团所面临的处罚金额也不低。
以阿里巴巴和美团为代表的,过去在竞争中所采取的明显的且证据比较容易获取的滥用垄断力的行为,将会是目前反垄断的主要处罚对象。
而以字节跳动与腾讯公司两家过去长期打嘴仗的一些行为,是否也会被定性为垄断而被处罚,还有待后续反垄断相关工作的开展后才会更加清晰。
不管怎么样,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平台经济所拥有的数字垄断力,如果不加以节制,不能有效自律,今后被反垄断调查处理的情况就还会继续,会为反垄断提供更多的案例。
四、电信运营商的新发展破局
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因为业务被OTT化,在摆脱这种影响的努力中,大家总是会摆出各种很有道理的理由来说明电信运营商在应用服务领域创新有多难。比如没有互联网创新业务的体制机制、没有配套的资源、没有足够市场化的能力等等。
这方面的分析,已经很多,蛇叔也不再在本文中加以赘述。各种问题中,个人认为最为重要的人的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新的竞争形势下,人才不再是电信运营商之间、在通信产业上下游企业之间流动和竞争。在数字化时代,是和互联网企业以及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各个传统行业企业在竞争,比如银行业、电力、广电这些,这样一些行业企业所能提供的基本薪酬待遇也都比电信运营商要好,更不用说那些互联网大厂了。
在这种情况下,电信运营商的发展要破局,首先面临的就是人才队伍的建设破局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数字中国、数字社会、数字治理、数字政府这些数字化应用的全面铺开,电信运营商在数字生活服务领域能够提供什么样的解决方案,人才队伍的建设都是首先要破局的。如果说数字化方向的路线已经清晰明确,那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队伍建设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就外部因素来看,只有当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持续开展,互联网行业不再能够开出超水平的待遇,那优秀人在在选择上才可能重新回归到通信行业来,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唯有内部不断努力提升薪酬福利待遇水平,才可能吸引到优秀的新鲜“血液”加入。
而从内部因素来看,电信运营商似乎已经不善于或者说不够注重对于年轻人才队伍的培育工作。特别是面对95后、00后这一批年轻人才,由于在认知上的一些不同,似乎有些失去对于培养他们的耐心。而更重要的是,在一些现实任务压力下,具体工作开展上,也没有建立有效的对于年轻人才的培养体系。而好不容易培养了几年的,流失率又高,于是又失去了继续培养的信心和耐力。在这种情况下,自主研发运营队伍的建设越来越弱,又只能像过去在通信网络建设上主要依赖像华为这样的设备供应商的人才,在一些创新业务上,又不得不继续主要依赖外包团队。
虽然外包团队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但相比起自己内部花精力来管理正职团队,可能选择外包团队似乎更省事一些。
总而言之,不管如何对平台经济进行反垄断处罚,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在反垄断的过程中,面对因此可能带来的新机会,解决了队伍的问题,才是业务创新破局的关键。
否则,只能安心把管道的事情做了,其他服务或者解决方案的问题,都会受制于人才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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